我省簡化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服務
7月,不少高校畢業生已走出校園,走上了工作崗位,檔案辦理也成為他們關注的問題。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我省發布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多項措施。其中,初次就業的流動人員不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流動人口轉檔案不再開介紹信,并將落實取消檔案收費。
初次就業畢業生無需辦
檔案轉正定級手續
據了解,省人社廳轉發人社部相關通知,為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今后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對初次就業的流動人員不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什么是轉正定級?記者了解到,轉正定級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統包統配”的計劃分配制度下,用人單位為見習期滿畢業生辦理的一種人事手續。畢業生簽了三方協議后,會有一個報到證(派遣證)。工作一年以后,需要填一份轉正定級表,并在表上加蓋與派遣證上用人單位一致的公章,這樣就完成了檔案上的轉正定級手續,員工也就擁有了干部身份。然而,近年來,隨著到不同性質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其相應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規范,檔案管理服務機構為流動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已經失去原有的人事管理作用。
通知明確,取消轉正定級材料后,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動人員時,可參考檔案中的勞動合同、企業錄用手續等材料及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社會保險繳費記錄,認定參加工作時間和工作年限。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存檔期間,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不再辦理檔案工資記載、調整相關手續。
流動人員轉檔案無需介紹信
據了解,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轉遞檔案時,不再開具行政(工資)介紹信。應屆高校畢業生檔案被檔案管理服務機構接收、成為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后,即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轉遞。個人跨地區就業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后,其檔案在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之間可直接辦理轉遞手續。檔案轉遞時,轉出機構要在檔案內附上檔案材料目錄清單,通過機要通信或專人送取方式進行轉遞,不得個人自帶檔案。
此外,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接收檔案時,需對缺少材料的實行告知承諾制。服務機構要認真審核和甄別檔案材料,對缺少關鍵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經本人作出書面知情說明、承諾補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與原工作單位協商退回并補充材料。
不折不扣取消檔案收費
據了解,本次簡化舉措明確,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要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取消檔案收費和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不得強行推行檔案屬地化管理服務,對現已保管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除因用人單位或本人申請檔案轉遞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清退。
不得將參加社會保險、職稱評審等業務與檔案保管相掛鉤,杜絕以檔案為載體的捆綁收費、隱形收費行為。對基于檔案延伸的其他服務,嚴格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依據和標準進行收費,并且做到公開透明;沒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一律不得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