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群眾反映的石材基地粉塵污染和廢水污染問題,內鄉縣采取強力措施,對石材基地21家企業開展為期3個月的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下發糾正違法行為通知20份,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0起,收繳罰款30萬元,其中5家崗石企業完成了沉淀池、袋式除塵器污染防治設施建設(1家已正式驗收、4家待驗收),其余16家石材加工企業建成雨水和車輛沖洗收集池、生產廢水沉淀池,道路地面硬化,落實了雨污分流、污污(生產、生活污水)分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整治成效。
為了做好石材基地加工企業整治工作,內鄉縣環保局深入石材城各個企業,摸清企業固體廢物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基本情況,建立工作臺賬。由縣政府組織環保、電業、公安、園區辦、工商、湍東鎮政府等部門聯合執法,對21家企業采取強力斷電措施,并下發了環境綜合整治通知書,要求企業必須完成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落實一廠“四區(生產區、堆存區、辦公生活區、車輛清洗區)四池(生產廢水沉淀池、廠區雨水收集池、車輛沖洗水池、生活污水化糞池)”建設,整改完成后,需經環保局、園區辦及湍東鎮政府聯合對污污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同時成立督查小組,負責督促企業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每星期到企業督促檢查、查看工作進度,對企業進行治污技術指導,整改工作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度等措施,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