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全款,即便是開發商換了,也沒有理由不認我的合同吧?”昨日,數十名業主聚集在西安大興新區未央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門口討說法,他們大多都全款交了房錢,卻面臨拿不到房子的問題。

業主:新開發商要求加錢未果后不認舊合同
2012年年底,市民劉先生經朋友介紹購買了陜西益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益豐公司)開發的融城國際小區(現已更名為大興御景園)的房子。當時益豐公司稱,公司資金緊張便宜處理一批房源,但要求付全款,劉先生就花了30多萬元買了一套原價近40萬的房子。
2013年初,劉先生突然接到了陜西虹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虹瑰公司)的電話,對方稱接管了益豐公司的樓盤,要劉先生去更換購房合同,但房子每平方米要加1200元。“我當初交了全款,也簽了合同,即便是換開發商也沒有理由讓我加錢。”劉先生說,與他遇到同樣情況的業主有很多,大家就一起向相關部門討說法,但事情一直未能解決。
眼看就到交房時間了,劉先生等業主再次找到虹瑰公司。虹瑰公司稱這些業主被益豐公司騙了,購房合同虹瑰公司不認,由于益豐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因經濟問題被警方逮捕,西安大興新區未央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幾次協調也沒結果,事情便一直拖了下來。
新開發商:老開發商低價超額賣房
虹瑰公司陳姓副總稱,從益豐公司接手樓盤時對方稱只有200多戶業主需要變更合同,但公司發現實際數字遠超200多戶,“現在已變更200多戶,據統計還有200多戶要變更,我們沒有這么多房子給大家。”公司還發現有部分業主買的房子遠低于市場價,并且部分業主購房合同的蓋章有問題。“益豐公司有兩個合同章,我們只認售樓部用的合同專用章,有些業主的購房合同上蓋的是另一個2號合同章,他們不是在售樓部買的房子,這部分購房合同公司不能接受。”
對于不是在售樓部買的房子,大部分業主表示認同,他們說由于是朋友介紹,大多都是被帶到公司簽的合同。
官方調查:新開發商接手后,老開發商原總經理仍在賣房
昨日,西安大興新區未央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針對此事做出回應。
管委會方面稱,2010年3月,大白楊西村城改項目由益豐公司實施,但至2011年底,除啟動整村拆遷和開建部分樓宇外,益豐公司未辦理任何實質性城改手續。2011年12月31日,因內部原因,益豐公司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吳某的法人代表資格及總經理職務,改由鐘某擔任。
2012年2月,經大白楊西村村委會申請,未央宮街辦和未央區城改辦同意虹瑰公司作為該村城改主體。目前,各項手續正在加緊辦理之中。2012年11月,益豐公司將上述情況書面報告給未央區大興辦,并聲明在項目交接后,益豐公司與虹瑰公司無債權債務。
去年4月,未央區大興辦出面處理了益豐公司與業主簽訂的267份購房合同,使其轉移到虹瑰公司名下。據調查,2012年5月~12月,已不具備益豐公司法人代表資格的吳某,仍以“益豐公司2號印章”,采取大幅優惠政策與多名購房人簽訂購房協議,收取購房人現金或轉賬資金。據統計,持有購房協議的人員有220多戶。
經公安未央分局了解,“益豐公司2號章”是益豐公司原法人代表吳某在任期間其公司開發的另一個項目的項目部印章。
由于該案案情復雜,已成立了由未央區委政法委、公安未央分局等7個部門組成的專案組負責處理此事。
疑問
是超額賣房還是不愿兌現低價房?
采訪中,虹瑰公司負責人多次提到目前已經沒有房子給業主兌現,而且虹瑰公司接手項目后只賣出去幾套房子,是益豐公司存在超額賣房的行為。
而受害業主稱,虹瑰公司是讓業主加價未果后才提出不認這些低價購買房子的合同的,明顯是虹瑰公司不愿兌現這些低價房源。此外,一位經手銷售這些低價房源的前益豐公司員工稱,當時低價賣這些房子的時候是有房子的。
到底是益豐公司超額賣房,還是虹瑰公司不愿兌現低價房源?沒有人能說清楚,西安大興新區未央綜合改造管理委員會的回應中也沒有明確提及。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