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春的地板消費者趙先生投訴稱,他女兒去年九月份在某商場訂購了一款比利時進口實木地板,工花費4萬多元。但當銷售商將地板送到趙先生家時,趙先生卻發現地板與之前訂購時看得的樣品顏色與花紋上存在著很大的不同。
根據趙先生的說法,當時他女兒先交了訂金,一個月后又補齊全款。按照雙方約定,地板要隔幾個月才能送到安裝,這段時間,銷售商到趙先生家對房間地面高度進行了調整,對地面平整度也做了多次檢查。
“為保證鋪好的地板不鼓包,在地面平整度上花了不少錢。”趙先生說。1月5日,商家把地板運到家里,他隨意打開一個包裝發現了問題。
“顏色跟商場里的樣板差太多了,樣板是深紅色,而送來的是黃色。”趙先生說,把地板擺出來發現,花紋出入也很大。
“你看看這塊板子,上面哪有花紋?和光板差不多。而且這還僅僅是一個包裝里的,如果把其余的地板都打開,還不知道有多少這樣的板子。”昨日,趙先生在消協指著地板說。
由于出入太大,1月6日,趙先生曾找商家協商。他認為“貨不對板”,要求退貨,同時賠償他裝修過程中的相應損失1萬元。但商家不認可他的這種說法,認為地板并無問題,不同意退貨和賠償。由于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1月7日,到長春市消協解決爭議。
記者采訪了地板銷售商家代表呂先生。作為售后經理,呂先生解釋:“這款地板是從比利時進口的,相應的質檢、報關手續都能證明無任何質量問題。實木地板在裸露環境下,隨著時間推移,顏色會逐漸加深,趙先生和趙女士之前在商場里看到的樣板,是在外裸露9個月后的樣子。我可以保證,他們現在拿到的地板,如果裸露這么長時間后,顏色也會變成那樣。在花紋方面,由于是實木地板,同一種木材切出來的花紋是很難保證一致的,所以花紋不一樣是正常的。”
呂先生表示,據他所知,國內沒有針對實木地板色差和花紋一致方面的標準和規定,所以他不認為這款地板存在問題。
最后他提出,由于雙方站的角度不同,建議最好找一個權威機構或專家進行鑒定,如果第三方權威機構認為有問題,他們可以退貨、賠償。
長春市消協相關工作人員檢查了呂先生帶來的證明地板質量的相關文件,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對此,長春市消協秘書長鐘萍還聯系了國家質檢總局,就實木地板色差和花紋差異的問題進行了咨詢,得到的回復是,國家對實木地板色差和花紋差異并沒有明確要求和規定。
記者也聯系了吉林省林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副站長何超,他也表示,由于實木地板用的是天然木材生產,天然木材存在色差屬正常情況,我國沒有對實木地板的色差和花紋差異方面制定相關要求和規定。
至昨日15時,記者了解到,在消協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初步和解意見,商家同意為趙先生調貨,返還部分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