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住建局、國土規劃局、金融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商住用地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對住宅、商住用地競買人的購地資金進行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遏制房價上漲過快的態勢。
通知明確,參與佛山市國有商住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的購地資金必須為競買人的自有資金,不得為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土地招拍掛活動交易結束后,競得人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競買資金承諾書以及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鑒證的《佛山市商住用地成交價款來源申請表》。
如果國有建設用地競得人資金來源與申報不符或違法規定的,將被取消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已簽訂出讓合同的,經批準收回土地使用權。同時,競得人將被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場誠信系統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參加佛山市土地市場公開競買。
“此舉首先有利于為最近火熱的土地市場降溫,降低房地產市場的金融風險。”合富輝煌佛山分公司市場研究部總監曹紹林說。
近期,市有關部門將對今年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公開出讓的商住建設用地項目的資金來源進行核查,對違法規定的將嚴厲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