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環保局對部分陶瓷企業進行了執法檢查,并依法對下列企業進行了查處:
1四會市石興陶瓷廠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
8月19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四會市石興陶瓷廠部分噴霧塔生產廢氣從廢氣處理設施的中間工序沉降室頂部引出排放,未經后續的脫硫塔處理,存在“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市環保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并將該廠負責人移送四會市公安局,四會市公安局近期對該廠負責人進行了十五天拘留。
2肇慶宜美佳陶瓷有限公司拒不改正 按日計罰罰金高達95萬元
2015年8月31日
發現顆粒物超標排放
被依法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行政命令和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5年9月21日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顆粒物超標0.46
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按日連續處罰起止共19天,每天罰款5萬元,共罰款95萬元。
3肇慶石博士陶瓷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投產并超標排放生產廢氣
2015年9月8日現場檢查發現,肇慶石博士陶瓷有限公司,顆粒物、氮氧化物均超標排放,而且該公司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被環保責令停止生產后擅自恢復生產,市環保局依法對該公司罰款2.08萬元,并報市政府批準,責令該公司停業。
4肇慶市偉達陶瓷有限公司生產廢氣超標排放
2015年10月20日現場檢查發現,肇慶市偉達陶瓷有限公司顆粒物、二氧化硫具有超標排放,被責令實施3個月的限制生產,同時依法處以5.1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