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申請限價房條件放寬了。近日,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發布了《關于順德區限價商品房銷售對象條件的通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不再僅限于投建企業所屬員工,人均工資上限也上調了1250元。
異地務工者繳社保或個稅不少于兩年
2012年,區國土城建局曾對限價房銷售對象做出明確規定,此次通告對該規定進行了調整。
調整內容包括,對于非戶籍人口,限價房項目不再僅面向投資建設企業所屬集團內部員工,而是在優先滿足這部分人員的情況,剩余房源向區內戶籍人員和其他異地務工人員銷售。
但這部分異地務工人員必須滿足,單身個人或夫妻至少一方在本區工作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累計時間不少于2年。
另一項影響較大的調整為,月工資上限上調了1250元。通告中規定,凡申請者必須滿足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人均月收入不高于6250元,而此前這一上限標準為5000元。
記者注意到,目前順德境內在售的限價房包括容桂、倫教和大良的項目等,房源較為充足,條件放寬或有助于項目銷售。
申請人不得有宅基地
除了上述調整外,此次通告也再次明確了申請限價房的一些硬性規定。
首先通告中明確,申請者在本區人均擁有的房產面積不得高于30平方米,且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應納入父母擁有房產,而那些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交出產權證的房產可不計入人均擁有房產。
另外,申請者或其配偶在本區有宅基地即宅基地固化資格的,不具備申請資格。
而通告的人均月收入、人均擁有房產面積計算范圍均以單身者(1人)或夫妻雙方(2人)計算,其他家庭成員不納入計算范圍內。
對于本區戶籍人員的規定是,單身個人或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戶籍。年齡方面,要求申請者男性須滿25周歲,女性須滿23周歲。
通告稱,該方案將于今日(7月1日)起開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