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法援熱線85773333消息(記者 孟麗)昨天上午,市民周先生致電晨報法援熱線反映,他從外地購進一批瓷磚,委托一家配貨站運至徐州,配貨站又委托一家物流公司負責運輸。可是物流公司駕駛員卻以貨物太重壓壞輪胎為由,遲遲不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周先生現在急需這批貨物,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此事。
周先生在市區一家裝飾城有處門面房,從事瓷磚生意。十多天前,因生意需要,周先生出差到山東濟南,準備從當地一家瓷磚生產企業購進一批瓷磚。
“我看好貨后,購進了10萬元的瓷磚,然后將這些瓷磚交由當地一家配貨站,委托配貨站給運至徐州。后來這家配貨站又將這批瓷磚委托一家物流公司運輸,物流公司安排駕駛員從廠家運走了貨物。”
周先生說,按照以往的經驗,當天安排配送的貨物,第二天即可運達徐州。但是周先生回到徐州的第二天,卻沒有如期收到貨物。周先生起初沒有放在心上,但過了5天,還是沒有收到貨物,周先生有些著急。“這批貨物是客戶定的,我收了定金,如果逾期交不了貨,我還得賠償客戶損失。”周先生趕緊聯系駕駛員,駕駛員告訴他,瓷磚太重了,壓壞了輪胎,他得修車,修車費用讓周先生支付,不然就不運到徐州。
周先生表示,他交了運輸費,物流公司有義務將貨物運至指定的地點,中途車輛出現故障,與托運人無關,他不應該支付車輛維修的費用。周先生拒絕了駕駛員的要求后,再撥打駕駛員的電話,顯示無法接通。
周先生稱,自己當初是委托配貨站承運的,配貨站又交給了物流公司運輸,現在貨物被物流公司的駕駛員扣下了,那么周先生該找誰索要貨物呢?
就此事,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李曉明律師稱,周先生與配貨站存在貨物運輸合同關系,依據合同法相關之規定及周先生與配貨站之間關于瓷磚運輸的相關約定,配貨站應履行承運人應盡的義務,將瓷磚安全運送至周先生指定的地點;周先生應按照雙方的約定向配貨站支付運費。
根據周先生反映的情況,配貨站未經周先生同意,擅自將應由其承運的瓷磚,交由其他物流公司運輸,導致周先生遲遲不能收到瓷磚,面臨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配貨站的行為顯然違反了合同法相關之規定及與周先生之間的約定,存在違約情形,周先生可以依據與配貨站之間存在的貨物運輸合同關系,結合配貨站的違約行為,要求配貨站交付瓷磚,并承擔違約責任。
最后,物流公司的駕駛員及物流公司以瓷磚過重,壓壞了輪胎,要求周先生支付車輛修理費后才交貨,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周先生只要按照約定的運費,支付運費就履行了合同義務,不存在承擔支付車輛修理費的義務。
在合同關系上,周先生僅與配貨站存在運輸合同關系,與物流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物流公司無正當理由扣貨不交付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周先生的財產權益,周先生可以行使物權請求權,要求物流公司向其返還瓷磚,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另外基于配貨站的違約行為,導致周先生的瓷磚被物流公司控制,可以說配貨站存在過錯,周先生在要求物流公司承擔責任的同時,也可以要求配貨站一并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