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后的廈門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界定標準,將從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標準公布以來,引起社會熱議。有購房者提出質疑:島內總價300萬元以上就算“豪宅”,這樣來認定“豪宅”,是否標準過低?
“事實上,非‘普通住房’并不一定就是豪宅,更不能將‘普通住房’的界定標準,視作判定‘豪宅’的標準。”昨日,市國土房產局市場處相關人士表示,社會上對“普通住房界定標準”存在“誤讀”,經測算,目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對市場上的大多數購房者來說,購買的住宅仍以普通住房為主,依然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
普通住房認定標準被質疑
根據新標準,廈門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不含)以上;2.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3.島內(思明區、湖里區)住房單套總價在300萬元(含)以下,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住房單套總價在220萬元(含)以下。
普通住宅購房者在稅收上有哪些優惠?市國土房產局市場處人士介紹,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按1.5%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購買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對此,有購房者質疑標準過低。
成交主體還是普通住房
“從實際成交情況看,廈門這幾年市場上的成交主體,還都是以普通住房為主,可以享受到優惠政策。”市國土房產局市場處人士介紹,從2010年以來,島外樓市一直是成交主力,2012年島外新建住宅成交面積比例占到73%,今年到目前為止,島外新建住宅成交面積比例也達到了74%。
從價格看,今年均價小于15000元/平方米的新建住宅,成交面積達68%。從成交戶型面積上看,2013年1-11月,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占總成交面積的76%;從二手居住用房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占總成交面積的78%。
島內將逐步進入二手房時代
另外,對于網友誤讀的“島內今后處處豪宅”的說法,市國土房產局也做了明確解讀。“首先,島內現有的新建住宅,數量非常之少,且近兩年來島內也極少出讓住宅用地項目,可以說,島內今后將逐漸步入二手房時代。”市場處人士表示,對于二手房市場來說,成交價與實際評估價又有相當差距,所以島內能享受到優惠政策的二手房,比例也相當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