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瓷磚一樣,地板也是經常要補貨的裝修材料。根據國家《木質地板鋪裝、驗收和使用規范》的規定,地板鋪裝損耗率通常不應超過5%,如果消費者發現損耗率超過5%,可以向商家索賠。具體來說,如果不是特殊房間和特殊鋪裝,通常地板鋪設的損耗約為4%,利用率較高的可降到2%。
“地板類糾紛以往多集中在地板本身的質量問題,現在惡意損耗現象開始增多。”一位工商人員介紹,近期,長沙一位市民家鋪裝地板,損耗率就高達20%左右。最后經工商所調查,責成地板商戶給予消費者經濟補償500元。
按照行規,消費者鋪完地板后,完整的地板是可以退貨的。但有些不法商家為了不讓消費者退貨,就會采用增加損耗的方式讓消費者多花錢,比如故意多切割完整的板等。還有一種更隱蔽的手段是,一些地板本身就存在“短斤少兩”的情況,比如原本應該是90厘米長的板,一些產品只有85厘米,消費者在購買時往往只計算地板的數量,不會想到去測量每塊地板的長和寬,這樣實際使用的地板量就暗暗多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