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水、沒有電,更別提使用電梯了。購買了長春東皇君園二期波爾的家小區的市民梁女士別提多鬧心了。從2012年10月到現在,拿到新房鑰匙的她,仍和家人一起,在外邊租房住。
業主:新房到手既沒水又沒電
梁女士在長春騰飛大路附近工作。她的夢想,是能在附近買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2010年初,單位公布消息,稱在騰飛大路要興建一處小區,內部團購,價格比較優惠。“雖然,當時團購需要我們交至少一半的房款。可這房子距離單位近,價格又便宜,我就拿出全部積蓄,又借了點錢,交了房款。”籌劃著有了新家,該是一種多么溫馨的場面,梁女士苦等了兩年。根據她與開發商的協議,新房在2012年9月30日交房。事實上,梁女士真正拿到房子鑰匙,已是10月份。梁女士說,她的同事有幾十人,都像她一樣,在這里買了房子。鑰匙拿到手,想上去看一看,走到電梯口,梁女士傻眼了。“電梯根本就是擺設,樓里既沒水又沒電,怎么裝修啊。”梁女士說,她的新房在11樓,走上去實在費勁兒。現在她和家人,還一直在外租房住。
開發商:因天氣原因無法接通水電
梁女士新買的房子,位于東皇君園二期波爾的家小區20棟。這棟樓位于園區的東側。3月8日下午,記者進入該小區。雖然,每棟居民樓的設施,基本安裝到位,但里邊的工作人員證實,目前樓內沒有水電。電梯也無法正常使用。
小區售樓處的售樓員表示,目前除先期團購的房屋外,所有的房子均以商品房在售。銷售時,售樓員會告訴買房的人,住宅現在沒有水、電。正式交房,要在2013年7月末。
對于梁女士反映的情況,售樓處的負責人表示,團購房確實在去年交的房,當時因天氣原因,無法施工,沒有接通水電。開發商也與購房者進行了說明。他們現在銷售時,也會解釋清楚。而且,現在天氣回暖,開發商很快就會施工,把水、電供上。
隨后,記者又與該小區的開發商,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東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系。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交房時,確實是氣候不允許,無法施工,才造成小區無水、電的情況。開春后,就會恢復施工。昨天下午,記者再次與售樓處取得了聯系。售樓員表示,目前房子已經蓋完了,水、電還沒有接通,該小區今年7月末交房,到時候配套設施都會完善。
律師:可視為開發商未交付房產
吉林首澤律師事務所李愛晶律師表示,在她的工作中,經常會接觸到小區業主購房后,開發商延期交付的案件。一般處理這樣的問題,由購房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付的違約責任。類似于梁女士的情況,是屬于居民樓無水、無電,無法達到正常生活的要求,可視為該房沒有達到交付條件,即開發商事實未交付房產。李律師說,購房人可向開發商主張,延期交付的違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由權威機構進行評估,賠償金額由該地段租房的租金來核定。但是按照長春相關的規定,商品房逾期未交付的,賠償金額一般按照總房款日千分之一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