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違建不僅影響他人通行,還將好好的一個小區搞得亂七八糟!期待城市治理新規能剎住這股不良風氣。”昨天,多位市民給本報發來電子郵件,熱議《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對管控違建的影響。
市民姚先生在郵件中說,他是鼓樓區百步坡12號的一名業主。前幾天,華僑路街道在這里開展了大規模拆違行動,拆除了70多間車棚及一樓違建,可以說大快人心。
得知《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姚先生特地關注了小區違建治理相關規定。“首查責任制很好,城管、規劃或街道無論誰接到居民舉報,就算首查責任機關。歸你管,你就應該及時管;不歸你管,你就應及時移送。”姚先生說,今后,部門之間不應該再為究竟誰管而“踢皮球”。
秦淮區一老舊小區業主曹女士也給本報發來郵件。她結合城市治理條例從兩方面建議加強對違建的管控。一是執法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建立查處違法建設地段責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建設,將小區尤其是老舊小區納入巡查、監管范圍,不能讓老小區成為管理盲區。
曹女士的另一個建議是小區居民在違建面前不應做“沉默的大多數”。“違建影響每個人的生存空間,一次你不舉報,兩次你不舉報,搶搭違建風就會愈演愈烈。”她說。
當然,制止的方式可以講究技巧,例如通過社區議事平臺、向街道反映,或是鄰居們共同上門勸阻。這樣可以避免直接沖突,影響鄰里感情。
